
基本案情
2019年初,盧某購買網站源代碼并搭建“愛電影”網站。2021年以來,在盧某指使下,盧某華使用遠程操控軟件,連接登錄遠程服務器,進入優酷、愛奇藝、騰訊視頻等視頻網站,搜索并復制電影、電視劇等視聽作品的播放鏈接,并通過AG視頻解析軟件解析、下載電影、電視劇等視聽作品,后將解析下載的侵權視聽作品上傳至百度網盤,再通過“愛電影”網站發布電影、電視劇的網盤鏈接;王某負責對百度網盤內的侵權視聽作品進行備份和更新。盧某將“愛電影”APP后臺與其淘寶聯盟賬號綁定,用于獲取阿里媽媽平臺支付的傭金。
2022年5月,騰訊公司員工發現有人避開公司的技術措施盜取視頻文件,遂向公安機關報案。2023年7月,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盧某、盧某華、王某侵犯著作權犯罪,向江岸區法院依法提起公訴。
調查與處理
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盧某、盧某華、王某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故意避開權利人為其視聽作品采取的技術措施,復制、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視聽作品,有其他嚴重情節,其行為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依法應予懲處。
經審理,法院作出如下判決:
一被告人盧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九萬元。
二被告人盧某華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三被告人王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四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等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沒收。
一審判決后,被告人未上訴、公訴機關未抗訴,一審判決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1、什么是侵犯著作權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侵犯著作權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音像、計算機軟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獨占出版權的圖書,未經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覽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2、被告三人的行為能否被認定為侵犯著作權?
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電影、電視作品,構成侵犯著作權犯罪。本案中,檢察機關協同公安機關,實地走訪被害權利人公司,及時了解公司版權購買電影、電視劇版權情況,通過權利人后臺操作演示,確認采取了必要的網絡安全防護技術措施,屬于“用于防止、限制未經權利人許可瀏覽、欣賞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有效技術,要求公安機關依法、規范固定、提取相關證據。盧某等人采用“技術規避”手段,爬取他人電影、電視版權作品用于引流,獲取經濟利益,屬于間接營利,符合2011年“兩高一部”《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應依法認定侵犯著作權犯罪。
3、如何認定網絡環境下著作權侵權行為犯罪數額?
網絡侵犯著作權犯罪案件辦理中,對于廣告收入非法經營數額和違法所得的認定是辦案難點之一。本案中,檢察機關在介入偵查過程中,充分發揮認罪認罰制度優勢,根據各被告人供述,及時鎖定盧某所持有的一張銀行卡為專門收取引流費用的卡,結合引流時間、結算方式以及廣告點擊數,進一步查實卡內犯罪數額,依法排除其合法所得,要求公安機關對贓款準確查封、扣押,督促退贓退賠,及時挽回損失,有效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
4、如何準確認定被害權利人?
本案處理過程中,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積極查明案件權利人,通過辨析電影版權方與騰訊、優酷、愛奇藝視頻媒體之前簽訂的協議,了解付費授權,同時授權履行版權權利人權利,可以確定騰訊、優酷、愛奇藝為被害權利人,同時,檢察機關開展被害人權利義務告知工作,向上述三家公司制發《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權利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充分保障了被侵權人的司法知情權、參與權和訴訟權。
典型意義
本案準確界定新型網絡著作權犯罪的行為類型,體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著作權的系統性保護。在省內率先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相關規定,精準認定被告人解析視頻網站上的視聽作品系故意避開權利人為保護其作品采取的技術措施的行為,未經許可下載視聽作品再分享至盜版視頻網站系復制、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視聽作品的行為,上述行為均屬于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本案還懲治以隱蔽方式獲利的行為,彰顯法院打擊網絡著作權犯罪的力度和深度。被告人將盜版視頻網站與購物APP鏈接,借此吸引用戶并獲取平臺傭金,法院結合視聽作品數量、傭金數額認定三名被告人“有其他嚴重情節”,對其均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深入打擊潛藏的網絡著作權犯罪,推進網絡空間的法治化建設。
主辦單位:湖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技術支持:荊楚網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東湖路翠柳街一號
聯系電話:027-68880703 留言信箱:hbswlwczx@126.com 郵政郵編:430071
鄂公網安備 42010602002566號
發表時間:2024-05-08 來源:武漢市司法局、江岸區人民法院 作者:

基本案情
2019年初,盧某購買網站源代碼并搭建“愛電影”網站。2021年以來,在盧某指使下,盧某華使用遠程操控軟件,連接登錄遠程服務器,進入優酷、愛奇藝、騰訊視頻等視頻網站,搜索并復制電影、電視劇等視聽作品的播放鏈接,并通過AG視頻解析軟件解析、下載電影、電視劇等視聽作品,后將解析下載的侵權視聽作品上傳至百度網盤,再通過“愛電影”網站發布電影、電視劇的網盤鏈接;王某負責對百度網盤內的侵權視聽作品進行備份和更新。盧某將“愛電影”APP后臺與其淘寶聯盟賬號綁定,用于獲取阿里媽媽平臺支付的傭金。
2022年5月,騰訊公司員工發現有人避開公司的技術措施盜取視頻文件,遂向公安機關報案。2023年7月,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盧某、盧某華、王某侵犯著作權犯罪,向江岸區法院依法提起公訴。
調查與處理
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盧某、盧某華、王某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故意避開權利人為其視聽作品采取的技術措施,復制、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視聽作品,有其他嚴重情節,其行為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依法應予懲處。
經審理,法院作出如下判決:
一被告人盧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九萬元。
二被告人盧某華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三被告人王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四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等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沒收。
一審判決后,被告人未上訴、公訴機關未抗訴,一審判決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1、什么是侵犯著作權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侵犯著作權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音像、計算機軟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獨占出版權的圖書,未經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覽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2、被告三人的行為能否被認定為侵犯著作權?
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電影、電視作品,構成侵犯著作權犯罪。本案中,檢察機關協同公安機關,實地走訪被害權利人公司,及時了解公司版權購買電影、電視劇版權情況,通過權利人后臺操作演示,確認采取了必要的網絡安全防護技術措施,屬于“用于防止、限制未經權利人許可瀏覽、欣賞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有效技術,要求公安機關依法、規范固定、提取相關證據。盧某等人采用“技術規避”手段,爬取他人電影、電視版權作品用于引流,獲取經濟利益,屬于間接營利,符合2011年“兩高一部”《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應依法認定侵犯著作權犯罪。
3、如何認定網絡環境下著作權侵權行為犯罪數額?
網絡侵犯著作權犯罪案件辦理中,對于廣告收入非法經營數額和違法所得的認定是辦案難點之一。本案中,檢察機關在介入偵查過程中,充分發揮認罪認罰制度優勢,根據各被告人供述,及時鎖定盧某所持有的一張銀行卡為專門收取引流費用的卡,結合引流時間、結算方式以及廣告點擊數,進一步查實卡內犯罪數額,依法排除其合法所得,要求公安機關對贓款準確查封、扣押,督促退贓退賠,及時挽回損失,有效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
4、如何準確認定被害權利人?
本案處理過程中,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積極查明案件權利人,通過辨析電影版權方與騰訊、優酷、愛奇藝視頻媒體之前簽訂的協議,了解付費授權,同時授權履行版權權利人權利,可以確定騰訊、優酷、愛奇藝為被害權利人,同時,檢察機關開展被害人權利義務告知工作,向上述三家公司制發《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權利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充分保障了被侵權人的司法知情權、參與權和訴訟權。
典型意義
本案準確界定新型網絡著作權犯罪的行為類型,體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著作權的系統性保護。在省內率先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相關規定,精準認定被告人解析視頻網站上的視聽作品系故意避開權利人為保護其作品采取的技術措施的行為,未經許可下載視聽作品再分享至盜版視頻網站系復制、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視聽作品的行為,上述行為均屬于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本案還懲治以隱蔽方式獲利的行為,彰顯法院打擊網絡著作權犯罪的力度和深度。被告人將盜版視頻網站與購物APP鏈接,借此吸引用戶并獲取平臺傭金,法院結合視聽作品數量、傭金數額認定三名被告人“有其他嚴重情節”,對其均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深入打擊潛藏的網絡著作權犯罪,推進網絡空間的法治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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