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依然嚴峻復雜
防控疫情,要靠科學,當然也離不開法治
今天 我們繼續
轉發“最高人民檢察院”的
疫情防控法律知識
讓我們一起遵法學法守法用法
攜手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
11 延長假期
● 新聞事件
1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將2020年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2日,各地大專院校、中小學、幼兒園推遲開學。
● 小編觀點
延長假期、推遲開學,一些地區陸續公布的防控措施中還包括停工、停業、停課及封閉相關場所等,這些措施無疑都是為了更好避免人群聚集和大量跨區域遷移導致疫情傳播。
● 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力量,按照預防、控制預案進行防治,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必要時,報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等。
12 打擊謠言
● 新聞事件
吸煙能防病毒感染、喝板藍根和熏醋可以預防肺炎、武漢“小湯山”醫院要重新選址……疫情面前有人傳播偽科學和虛假信息,不僅誤導大眾,也擾亂了抗擊疫情的公共秩序。
● 小編觀點
面對嚴峻的疫情,一方面需要盡可能做到信息公開,讓公開的信息和嚴謹的科學走在謠言前面;另一方面,也需要相關部門加大監管和懲處力度,堅決打擊惡意傳播謠言的行為,維護良好社會秩序。
● 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兩高《關于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散布謠言、謊報疫情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編造突發傳染病疫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定罪處罰。
13 強制隔離

● 新聞事件
密切接觸者拒絕配合隔離?后果來了:近日,江蘇無錫對9名拒不配合居家隔離的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實施強制隔離措施;山東濟南一確診女子,其3名家人隔離期間逃離,已被找回采取強制措施;青海西寧一確診患者多次主動與人群密切接觸,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立案偵查……
● 小編觀點
對密切接觸者等相關人員采取隔離措施是傳染病防治法的明確規定。作為密切接觸人員本身就是被感染的高危人群,自覺接受隔離醫學觀察是對自己負責;遵守相關規定進行隔離,是減少疫情傳播風險的必要舉措,是對他人負責。若因自己違反相關規定造成疫情擴大,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 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醫療機構有權對甲類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進行隔離醫學觀察。拒絕隔離治療的,可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采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兩高《關于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故意傳播突發傳染病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患有突發傳染病或者疑似突發傳染病而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過失造成傳染病傳播,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以暴力、威脅阻礙有關工作人員采取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措施的,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
14 保護個人信息

● 新聞事件
有關部門和地方多次發布鐵路、航班信息,急尋同程密切接觸人員。鐵路部門為何不可以直接公布同程人信息?
● 小編觀點
按照現有的交通出行實名制要求,鎖定同行人員并沒有技術障礙,為何相關部門要多次發布尋找同程人的信息而不采取更為“便捷”的方式尋人呢?其實,這是為了落實傳染病防治法的相關規定,保護同程人隱私。但與此同時,一些微信群卻肆意泄露、傳播武漢返鄉人員的家庭信息,很可能涉嫌違法。
● 法律法規
根據《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不當泄露個人信息,將被處以行政處罰,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也規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不得故意泄露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如發生泄露對相關責任人可進行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15 阻斷交通
● 新聞事件
村口攔路設卡、堆土方阻斷交通、封堵武漢返鄉人員住宅......這些“防控”措施涉嫌違法。
● 小編觀點
“我們共同的敵人是疾病、是病毒,而不是武漢人。”連日來,一些地方為了防控疫情采取了諸多有力措施,但也發生了一些不理性、不合法的做法。防控疫情應當理性科學,防控手段也要合法合規。除法律法規明確授權可以采取封鎖、隔離措施的地區外,其他地區均不得非法攔路設卡、阻斷交通。如果因此造成了嚴重后果,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非法封堵住宅的行為也涉嫌違法和侵權。
● 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擅自占用道路從事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活動的,可給予罰款;致使通行的人員、車輛及其他財產遭受損失的,須承擔賠償責任。對公路進行破壞,足以使火車、汽車等發生傾覆、毀壞危險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另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將被處以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
(編輯:創研部)
主辦單位:湖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技術支持:荊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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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0-02-29 來源:湖北文藝網 作者:
新型冠狀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依然嚴峻復雜
防控疫情,要靠科學,當然也離不開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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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手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
11 延長假期
● 新聞事件
1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將2020年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2日,各地大專院校、中小學、幼兒園推遲開學。
● 小編觀點
延長假期、推遲開學,一些地區陸續公布的防控措施中還包括停工、停業、停課及封閉相關場所等,這些措施無疑都是為了更好避免人群聚集和大量跨區域遷移導致疫情傳播。
● 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力量,按照預防、控制預案進行防治,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必要時,報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等。
12 打擊謠言
● 新聞事件
吸煙能防病毒感染、喝板藍根和熏醋可以預防肺炎、武漢“小湯山”醫院要重新選址……疫情面前有人傳播偽科學和虛假信息,不僅誤導大眾,也擾亂了抗擊疫情的公共秩序。
● 小編觀點
面對嚴峻的疫情,一方面需要盡可能做到信息公開,讓公開的信息和嚴謹的科學走在謠言前面;另一方面,也需要相關部門加大監管和懲處力度,堅決打擊惡意傳播謠言的行為,維護良好社會秩序。
● 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兩高《關于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散布謠言、謊報疫情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編造突發傳染病疫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定罪處罰。
13 強制隔離

● 新聞事件
密切接觸者拒絕配合隔離?后果來了:近日,江蘇無錫對9名拒不配合居家隔離的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實施強制隔離措施;山東濟南一確診女子,其3名家人隔離期間逃離,已被找回采取強制措施;青海西寧一確診患者多次主動與人群密切接觸,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立案偵查……
● 小編觀點
對密切接觸者等相關人員采取隔離措施是傳染病防治法的明確規定。作為密切接觸人員本身就是被感染的高危人群,自覺接受隔離醫學觀察是對自己負責;遵守相關規定進行隔離,是減少疫情傳播風險的必要舉措,是對他人負責。若因自己違反相關規定造成疫情擴大,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 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醫療機構有權對甲類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進行隔離醫學觀察。拒絕隔離治療的,可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采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兩高《關于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故意傳播突發傳染病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患有突發傳染病或者疑似突發傳染病而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過失造成傳染病傳播,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以暴力、威脅阻礙有關工作人員采取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措施的,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
14 保護個人信息

● 新聞事件
有關部門和地方多次發布鐵路、航班信息,急尋同程密切接觸人員。鐵路部門為何不可以直接公布同程人信息?
● 小編觀點
按照現有的交通出行實名制要求,鎖定同行人員并沒有技術障礙,為何相關部門要多次發布尋找同程人的信息而不采取更為“便捷”的方式尋人呢?其實,這是為了落實傳染病防治法的相關規定,保護同程人隱私。但與此同時,一些微信群卻肆意泄露、傳播武漢返鄉人員的家庭信息,很可能涉嫌違法。
● 法律法規
根據《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不當泄露個人信息,將被處以行政處罰,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也規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不得故意泄露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如發生泄露對相關責任人可進行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15 阻斷交通
● 新聞事件
村口攔路設卡、堆土方阻斷交通、封堵武漢返鄉人員住宅......這些“防控”措施涉嫌違法。
● 小編觀點
“我們共同的敵人是疾病、是病毒,而不是武漢人。”連日來,一些地方為了防控疫情采取了諸多有力措施,但也發生了一些不理性、不合法的做法。防控疫情應當理性科學,防控手段也要合法合規。除法律法規明確授權可以采取封鎖、隔離措施的地區外,其他地區均不得非法攔路設卡、阻斷交通。如果因此造成了嚴重后果,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非法封堵住宅的行為也涉嫌違法和侵權。
● 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擅自占用道路從事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活動的,可給予罰款;致使通行的人員、車輛及其他財產遭受損失的,須承擔賠償責任。對公路進行破壞,足以使火車、汽車等發生傾覆、毀壞危險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另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將被處以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
(編輯:創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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