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音樂家協會
湖北省音樂家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全省音樂家和音樂工作者組成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全省音樂界的橋梁與紐帶,是繁榮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湖北省音樂家協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藝工作的重要論述,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準確把握文藝工作的時代主題和歷史使命,堅定文化自信,增強文化自覺,保持和增強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繼承和發揚中華優秀音樂傳統,發揚學術民主、藝術民主,提升文藝原創力,推動文藝創新。廣泛團結引導全省音樂家、音樂工作者和音樂愛好者,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推動創作更多謳歌黨、謳歌祖國、謳歌人民、謳歌英雄的優秀作品,推動湖北文藝高質量發展,為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事業、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力量。
本會為湖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團體會員,在業務上同時接受中國音樂家協會指導。本會主席團及其常設辦事機構在湖北省文聯黨組直接領導下,完成所承擔的各項任務。
武漢解放前夕,湖北地區無職業音樂藝術表演團體或機構,原省內音樂界知名人士夏之秋、林路、巫一舟、喻宜萱、周小燕等,已遷往外地,尚留在本地的有沈祖英、馬絲白、尹靜銓、蔣箴予、鄭昌瑞、熊永良、王直夫等。武漢解放后到建國前夕,由老解放區隨軍南下的程云、莎萊、呂西凡、徐輝才、李曦、劉傳衡等音樂家聚集武漢;建國后不久,又有黃力丁、魏開泰等音樂界知名人士來湖北工作。1950年1月15日,武漢音樂工作者協會成立。這是建國后全省性的包括舞蹈在內的音樂工作機構。1950年5月,湖南音樂專科學校的理論作曲教授陸華柏與鋼琴提琴、民族器樂及聲樂各專業學科教師進入湖北地區的高等學院從事音樂教育。1953年全國高等學校院系調整后,夏之秋、林路、巫一舟、葉素、馬衛之、謝功成、王義平等一批從事音樂教育的人士,分別從廣東、廣西匯聚武漢。至此,在省內形成了一支包括理論、作曲、聲樂、民族器樂、鋼琴及管弦樂在內的近400人的音樂專業隊伍。
1957年4月28日湖北省音樂家協會成立,原名為中國音樂家協會武漢分會,程云任主席,林路、魏開泰、莎萊、黃力丁、陸華柏、巫一舟任副主席,副秘書長為任景平。1959年中國音協武漢分會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在漢召開,大會選舉程云為主席,林路、莎萊、黃力丁、魏開泰、馬衛之、謝功成為副主席,任景平任副秘書長?!拔母铩敝袇f會停止活動。
1978年恢復中國音協武漢分會,在漢召開了中國音協武漢分會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大會選舉林路為主席,莎萊、黃力丁、謝功成、張敬安、于林青、魏開泰、任景平為副主席,1984年增補姚運才為副主席,余遠榮任秘書長。1981年中國音協武漢分會改名為中國音樂家協會湖北分會。
1987年1月,中國音樂家協會湖北分會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在武昌舉行。大會選舉謝功成為主席,于林青、任景平、邱剛強、楊匡民、姚運才、張敬安、童忠良、蔣桂英為副主席,余遠榮任秘書長。大會聘請林路為本屆名譽主席,巫一舟、張空凌、黃力丁、魏開泰為本屆顧問。
1991年5月,中國音樂家協會湖北分會改名為湖北省音樂家協會。1992年11月23日至26日,湖北省音樂家協會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在武昌召開。童忠良當選為主席,姚運才、蔣桂英、邱剛強、陳國權、王秀峰、賀志懷、汪學萱當選為副主席,余遠榮任秘書長。聘請林路、謝功成為本屆名譽主席,巫一舟、張空凌、魏開泰、任景平、楊匡民、張敬安為本屆顧問。
1998年11月18日至19日,湖北省音樂家協會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在武昌召開。大會選舉童忠良為主席,姚運才、王秀峰、趙德義、劉有才、余遠榮(駐會)、段正學為副主席。大會聘請林路、謝功成、周年豐為本屆名譽主席,魏開泰、楊匡民、任景平、張敬安、蔣桂英、邱剛強、陳國權、汪學萱為本屆顧問,孔建民任秘書長。
2003年12月26日至27日,湖北省音樂家協會第七次會員代表大會在武昌東湖大廈召開。趙德義當選為主席,王丹萍、王原平、方石、錢均平、錢子廷、劉有才、劉永平、段正學當選為副主席,孔建民任秘書長,宋喬任副秘書長。聘請謝功成、童忠良為本屆名譽主席,王秀峰、任景平、楊匡民、陳國權、汪學萱、余遠榮、邱剛強、姚運才、蔣桂英、魏開泰為本屆顧問。
本會內設機構有:音樂理論委員會、音樂創作委員會、音樂表演藝術委員會、音樂教育委員會、社會音樂活動委員會、音樂傳播委員會、音樂文化產業委員會、音樂權益保障委員會及湖北省音樂家協會武漢音樂學院音樂考級委員會等9個專業委員會,以及下屬音樂文學學會、民族聲樂研究會、古箏學會、手風琴學會、小提琴教育專業委員會、楚風二胡專業委員會、聲樂歌劇專業委員會、古琴專業委員會及吉他藝術委員會,負責組織開展有關的音樂活動。
我會于1949年12月創辦音樂刊物《長江歌聲》,是新中國最早創辦的刊物之一,為團結廣大詞曲作家,服務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活躍群眾文化生活,繁榮音樂事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受到讀者廣泛歡迎,曾產生較大的社會影響,后于“文革”前???979年1月《長江歌聲》復刊,后改名為《時代音樂》。1987年12月同省文聯其它幾個刊物合并改名為《藝術與時代》。目前,本會辦有內部刊物《湖北音訊》及《長虹》詞刊。
我會目前有中國音樂家協會會員239名,湖北省音樂家協會會員1370人。
本會以出作品、出人才,促進社會主義音樂事業的繁榮發展為宗旨,在黨的基本路線指引下,遵照黨的文藝的“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在省委宣傳部、省文聯黨組領導下,依靠全體會員和全省廣大音樂工作者,積極主動地開展了一系列音樂活動。以自己的藝術創作、理論、教學、科研以及表演藝術實踐,投身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宏偉事業,為繁榮音樂事業和兩個文明的建設作出了自己的貢獻。
?。ㄙY料截止至2005年1月)
第一屆主席團(1957-)
主 席:程 云
副 主 席:林 路、魏開泰、莎 萊、黃力丁、陸華柏、巫一舟
副秘書長:任景平
第二屆主席團(1959-)
主 席:程 云
副主席:林 路、莎萊、黃力丁、魏開泰、馬衛之、謝功成
秘書長:任景平
第三屆主席團(1978-)
主 席:林 路
副主席:莎 萊、黃力丁、謝功成、張敬安、于林青、魏開泰、任景平、姚運才
秘書長:余遠榮
第四屆主席團(1987-)
名譽主席:林 路
顧 問:巫一舟、張空凌、黃力丁、魏開泰
主 席:謝功成
副 主 席:于林青、任景平、邱剛強、楊匡民、姚運才、張敬安、童忠良、蔣桂英
秘 書 長:余遠榮
第五屆主席團(1992-)
名譽主席:林 路、謝功成
顧 問:巫一舟、張空凌、魏開泰、任景平、楊匡民、張敬安
主 席:童忠良
副 主 席:姚運才、蔣桂英、邱剛強、陳國權、王秀峰、賀志懷、汪學萱
秘 書 長:余遠榮
第六屆主席團(1998-)
名譽主席:林 路、謝功成、周年豐
顧 問:魏開泰、楊匡民、任景平、張敬安、蔣桂英、邱剛強、陳國權、汪學萱
主 席:童忠良
副 主 席:姚運才、王秀峰、趙德義、劉有才、余遠榮(駐會)、段正學
秘 書 長:孔建民
第七屆主席團(2003-)
名譽主席:謝功成、童忠良
顧 問:王秀峰、任景平、楊匡民、陳國權、汪學萱、余遠榮、邱剛強、姚運才、蔣桂英、
魏開泰
主 席:趙德義
副 主 席:王原平、方石、王丹萍、劉永平、劉有才、錢均平、錢子廷、段正學、
趙月萍(2005年11月增補)
秘 書 長:孔建民(2003--2007) 宋 喬(2007--)
副秘書長:宋 喬(2003-2007)
第一章 總 則
湖北省音樂家協會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湖北省音樂家自愿結合的群眾團體。
湖北省音樂家協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遵循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執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遵守憲法和法律,為發展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社會主義文化作貢獻。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以科學的理論武裝人,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發揚藝術民主,提倡創作自由,團結全省音樂家為繁榮和發展社會主義音樂事業而奮斗。
本會為湖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團體會員,在業務上同時接受中國音樂家協會指導。本會主席團及其常設辦事機構在湖北省文聯黨組直接領導下,完成所承擔的各項任務。
第二章 任 務
第一條 本會以出作品、出人才、出成果、出效益為主要任務,組織會員學習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鼓勵音樂家努力學習專業知識,學習科學文化,與時俱進,提高藝術修養和學術水平。研究和探索音樂生活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經驗和新問題。促進我省音樂事業的提高和發展。
第二條 組織會員深入生活,參觀學習,調查研究;收集整理、研究民族民間音樂;參加藝術實踐,開展音樂創作、音樂理論、音樂表演、音樂教育以及音樂考級和音樂普及等工作;充分發揮其專業性、群眾性和權威性的作用。
第三條 建立與發展同國際、國內音樂組織、港澳臺地區、海外華僑等音樂團體、以及音樂家、企業家之間的聯系,組織音樂文化交流,開展廣泛合作。
第四條 組織有關音樂藝術的比賽,評獎活動,對優秀的音樂作品、音樂表演、音樂理論著作,予以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三章 會 員
第五條 凡贊成本會章程并在湖北工作的作曲家、音樂表演家、音樂教育家、音樂理論家以及歌詞作家、編輯、翻譯、音樂社會活動家,有中級以上職稱者和在工作上有顯著成就,在社會上有較大影響者,均可申請加入本會。
第六條 在湖北的中國音樂家協會會員為本會當然會員。
第七條 本會設立團體會員。凡贊成本會章程,自愿接受本會的業務指導的各類音樂學術研究團體,向本會提出申請,經理事會(或主席團會)批準,即為本會團體會員。團體會員的成員除本會會員外,其它會員不能算作本會會員。
第八條 凡對我省音樂藝術事業的建設和發展有重大貢獻的外國音樂家、華僑音樂家、港澳臺地區音樂家、學者,以及贊助或支持我省音樂事業的企業家,經主席團會討論決定,可授予本會榮譽會員、榮譽理事稱號或特殊榮譽稱號。
第九條 凡申請加入本會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各市、州、縣音協,文化宣傳主管部門,或文化藝術單位推薦,由二名會員介紹,由上述有關單位和介紹人簽署意見,填寫入會登記表,經本會主席團會審議批準,即為本會會員,會員亦有向本會申請退會的自由。
第十條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按規定交納會費,反映人民群眾對音樂工作的意見和要求的義務。
第十一條 會員在會內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活動的權利,對本會工作有建議和批評的權利,對本會不稱職的領導人員,有要求罷免的權利,享有本會所舉辦的福利事業的權利。
第十二條 根據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本會會員的知識產權受到保護。當本會會員的創作、表演、教學及科研活動的正當權利和勞動成果受到侵犯時,有權要求本會給予保障。
第十三條 會員如因觸犯法律而被判刑者,經主席團會討論開除會籍;如有嚴重違反本會章程者,經主席團會通過,取消其會員資格;會員連續五年不繳納會費并經催交后仍不交納者,視作自動中止會籍?;謴蜁T資格,須報請主席團會重新審定。
第四章 組 織
第十四條 民主集中制是本會的組織原則。本會以會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大會閉會期間,理事會為最高執行機構;理事會閉會期間,主席團會為常設領導機構。主席團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及秘書長組成。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由理事會召集之。如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要求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時,理事會應立即召開會議,并就此問題作出決定。
第十六條 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負責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理事會每年舉行一次,由主席團召集之。理事會的任務和職權是:審議工作計劃、檢查執行情況,選舉主席、副主席,必要時有權審議、通過對本會不稱職的領導成員罷免。通過由主席團提名的關于增補或撤換理事的議案。
第十七條 由理事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在理事會閉會期間,主席團執行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對本會工作及重大業務活動予以總體規劃和決策。主席團會每年召開若干次。
第十八條 根據實際情況,理事會可推選名譽主席,聘請顧問若干人,對本會工作起參謀咨詢作用。 '
第十九條 在主席、副主席領導下,本會設秘書長和副秘書長。秘書長和副秘書長由主席、副主席多數通過提名,報省文聯黨組任命,負責處理協會日常工作。并根據工作的需要,設立相應的辦事機構及各類學術委員會。
第二十條 在尚未成立“音協”群團組織的地方,各市、州、縣及各單位可根據情況成立會員小組,以便開展經常性的學習、創作和學術研究活動。本會與各市、州、縣音協保持業務上的指導關系。
第五章 經 費
第二十一條 本會經費來源:(一)國家撥款;(二)本會活動收入;(三)會員會費;(四)會員捐款;(五)其它團體或個人資助。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會章程經二○○三年十二月第七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執行。本章程修改權屬于會員代表大會。
主辦單位:湖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技術支持:荊楚網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東湖路翠柳街一號
聯系電話:027-68880703 留言信箱:hbswlwczx@126.com 郵政郵編:430071
鄂公網安備 42010602002566號
發表時間:2017-08-17 來源:湖北文藝網 作者:陳伊玲
湖北省音樂家協會
湖北省音樂家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全省音樂家和音樂工作者組成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全省音樂界的橋梁與紐帶,是繁榮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湖北省音樂家協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藝工作的重要論述,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準確把握文藝工作的時代主題和歷史使命,堅定文化自信,增強文化自覺,保持和增強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繼承和發揚中華優秀音樂傳統,發揚學術民主、藝術民主,提升文藝原創力,推動文藝創新。廣泛團結引導全省音樂家、音樂工作者和音樂愛好者,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推動創作更多謳歌黨、謳歌祖國、謳歌人民、謳歌英雄的優秀作品,推動湖北文藝高質量發展,為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事業、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力量。
本會為湖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團體會員,在業務上同時接受中國音樂家協會指導。本會主席團及其常設辦事機構在湖北省文聯黨組直接領導下,完成所承擔的各項任務。
武漢解放前夕,湖北地區無職業音樂藝術表演團體或機構,原省內音樂界知名人士夏之秋、林路、巫一舟、喻宜萱、周小燕等,已遷往外地,尚留在本地的有沈祖英、馬絲白、尹靜銓、蔣箴予、鄭昌瑞、熊永良、王直夫等。武漢解放后到建國前夕,由老解放區隨軍南下的程云、莎萊、呂西凡、徐輝才、李曦、劉傳衡等音樂家聚集武漢;建國后不久,又有黃力丁、魏開泰等音樂界知名人士來湖北工作。1950年1月15日,武漢音樂工作者協會成立。這是建國后全省性的包括舞蹈在內的音樂工作機構。1950年5月,湖南音樂??茖W校的理論作曲教授陸華柏與鋼琴提琴、民族器樂及聲樂各專業學科教師進入湖北地區的高等學院從事音樂教育。1953年全國高等學校院系調整后,夏之秋、林路、巫一舟、葉素、馬衛之、謝功成、王義平等一批從事音樂教育的人士,分別從廣東、廣西匯聚武漢。至此,在省內形成了一支包括理論、作曲、聲樂、民族器樂、鋼琴及管弦樂在內的近400人的音樂專業隊伍。
1957年4月28日湖北省音樂家協會成立,原名為中國音樂家協會武漢分會,程云任主席,林路、魏開泰、莎萊、黃力丁、陸華柏、巫一舟任副主席,副秘書長為任景平。1959年中國音協武漢分會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在漢召開,大會選舉程云為主席,林路、莎萊、黃力丁、魏開泰、馬衛之、謝功成為副主席,任景平任副秘書長?!拔母铩敝袇f會停止活動。
1978年恢復中國音協武漢分會,在漢召開了中國音協武漢分會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大會選舉林路為主席,莎萊、黃力丁、謝功成、張敬安、于林青、魏開泰、任景平為副主席,1984年增補姚運才為副主席,余遠榮任秘書長。1981年中國音協武漢分會改名為中國音樂家協會湖北分會。
1987年1月,中國音樂家協會湖北分會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在武昌舉行。大會選舉謝功成為主席,于林青、任景平、邱剛強、楊匡民、姚運才、張敬安、童忠良、蔣桂英為副主席,余遠榮任秘書長。大會聘請林路為本屆名譽主席,巫一舟、張空凌、黃力丁、魏開泰為本屆顧問。
1991年5月,中國音樂家協會湖北分會改名為湖北省音樂家協會。1992年11月23日至26日,湖北省音樂家協會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在武昌召開。童忠良當選為主席,姚運才、蔣桂英、邱剛強、陳國權、王秀峰、賀志懷、汪學萱當選為副主席,余遠榮任秘書長。聘請林路、謝功成為本屆名譽主席,巫一舟、張空凌、魏開泰、任景平、楊匡民、張敬安為本屆顧問。
1998年11月18日至19日,湖北省音樂家協會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在武昌召開。大會選舉童忠良為主席,姚運才、王秀峰、趙德義、劉有才、余遠榮(駐會)、段正學為副主席。大會聘請林路、謝功成、周年豐為本屆名譽主席,魏開泰、楊匡民、任景平、張敬安、蔣桂英、邱剛強、陳國權、汪學萱為本屆顧問,孔建民任秘書長。
2003年12月26日至27日,湖北省音樂家協會第七次會員代表大會在武昌東湖大廈召開。趙德義當選為主席,王丹萍、王原平、方石、錢均平、錢子廷、劉有才、劉永平、段正學當選為副主席,孔建民任秘書長,宋喬任副秘書長。聘請謝功成、童忠良為本屆名譽主席,王秀峰、任景平、楊匡民、陳國權、汪學萱、余遠榮、邱剛強、姚運才、蔣桂英、魏開泰為本屆顧問。
本會內設機構有:音樂理論委員會、音樂創作委員會、音樂表演藝術委員會、音樂教育委員會、社會音樂活動委員會、音樂傳播委員會、音樂文化產業委員會、音樂權益保障委員會及湖北省音樂家協會武漢音樂學院音樂考級委員會等9個專業委員會,以及下屬音樂文學學會、民族聲樂研究會、古箏學會、手風琴學會、小提琴教育專業委員會、楚風二胡專業委員會、聲樂歌劇專業委員會、古琴專業委員會及吉他藝術委員會,負責組織開展有關的音樂活動。
我會于1949年12月創辦音樂刊物《長江歌聲》,是新中國最早創辦的刊物之一,為團結廣大詞曲作家,服務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活躍群眾文化生活,繁榮音樂事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受到讀者廣泛歡迎,曾產生較大的社會影響,后于“文革”前停刊。1979年1月《長江歌聲》復刊,后改名為《時代音樂》。1987年12月同省文聯其它幾個刊物合并改名為《藝術與時代》。目前,本會辦有內部刊物《湖北音訊》及《長虹》詞刊。
我會目前有中國音樂家協會會員239名,湖北省音樂家協會會員1370人。
本會以出作品、出人才,促進社會主義音樂事業的繁榮發展為宗旨,在黨的基本路線指引下,遵照黨的文藝的“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在省委宣傳部、省文聯黨組領導下,依靠全體會員和全省廣大音樂工作者,積極主動地開展了一系列音樂活動。以自己的藝術創作、理論、教學、科研以及表演藝術實踐,投身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宏偉事業,為繁榮音樂事業和兩個文明的建設作出了自己的貢獻。
(資料截止至2005年1月)
第一屆主席團(1957-)
主 席:程 云
副 主 席:林 路、魏開泰、莎 萊、黃力丁、陸華柏、巫一舟
副秘書長:任景平
第二屆主席團(1959-)
主 席:程 云
副主席:林 路、莎萊、黃力丁、魏開泰、馬衛之、謝功成
秘書長:任景平
第三屆主席團(1978-)
主 席:林 路
副主席:莎 萊、黃力丁、謝功成、張敬安、于林青、魏開泰、任景平、姚運才
秘書長:余遠榮
第四屆主席團(1987-)
名譽主席:林 路
顧 問:巫一舟、張空凌、黃力丁、魏開泰
主 席:謝功成
副 主 席:于林青、任景平、邱剛強、楊匡民、姚運才、張敬安、童忠良、蔣桂英
秘 書 長:余遠榮
第五屆主席團(1992-)
名譽主席:林 路、謝功成
顧 問:巫一舟、張空凌、魏開泰、任景平、楊匡民、張敬安
主 席:童忠良
副 主 席:姚運才、蔣桂英、邱剛強、陳國權、王秀峰、賀志懷、汪學萱
秘 書 長:余遠榮
第六屆主席團(1998-)
名譽主席:林 路、謝功成、周年豐
顧 問:魏開泰、楊匡民、任景平、張敬安、蔣桂英、邱剛強、陳國權、汪學萱
主 席:童忠良
副 主 席:姚運才、王秀峰、趙德義、劉有才、余遠榮(駐會)、段正學
秘 書 長:孔建民
第七屆主席團(2003-)
名譽主席:謝功成、童忠良
顧 問:王秀峰、任景平、楊匡民、陳國權、汪學萱、余遠榮、邱剛強、姚運才、蔣桂英、
魏開泰
主 席:趙德義
副 主 席:王原平、方石、王丹萍、劉永平、劉有才、錢均平、錢子廷、段正學、
趙月萍(2005年11月增補)
秘 書 長:孔建民(2003--2007) 宋 喬(2007--)
副秘書長:宋 喬(2003-2007)
第一章 總 則
湖北省音樂家協會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湖北省音樂家自愿結合的群眾團體。
湖北省音樂家協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遵循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執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遵守憲法和法律,為發展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社會主義文化作貢獻。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以科學的理論武裝人,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發揚藝術民主,提倡創作自由,團結全省音樂家為繁榮和發展社會主義音樂事業而奮斗。
本會為湖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團體會員,在業務上同時接受中國音樂家協會指導。本會主席團及其常設辦事機構在湖北省文聯黨組直接領導下,完成所承擔的各項任務。
第二章 任 務
第一條 本會以出作品、出人才、出成果、出效益為主要任務,組織會員學習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鼓勵音樂家努力學習專業知識,學習科學文化,與時俱進,提高藝術修養和學術水平。研究和探索音樂生活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經驗和新問題。促進我省音樂事業的提高和發展。
第二條 組織會員深入生活,參觀學習,調查研究;收集整理、研究民族民間音樂;參加藝術實踐,開展音樂創作、音樂理論、音樂表演、音樂教育以及音樂考級和音樂普及等工作;充分發揮其專業性、群眾性和權威性的作用。
第三條 建立與發展同國際、國內音樂組織、港澳臺地區、海外華僑等音樂團體、以及音樂家、企業家之間的聯系,組織音樂文化交流,開展廣泛合作。
第四條 組織有關音樂藝術的比賽,評獎活動,對優秀的音樂作品、音樂表演、音樂理論著作,予以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三章 會 員
第五條 凡贊成本會章程并在湖北工作的作曲家、音樂表演家、音樂教育家、音樂理論家以及歌詞作家、編輯、翻譯、音樂社會活動家,有中級以上職稱者和在工作上有顯著成就,在社會上有較大影響者,均可申請加入本會。
第六條 在湖北的中國音樂家協會會員為本會當然會員。
第七條 本會設立團體會員。凡贊成本會章程,自愿接受本會的業務指導的各類音樂學術研究團體,向本會提出申請,經理事會(或主席團會)批準,即為本會團體會員。團體會員的成員除本會會員外,其它會員不能算作本會會員。
第八條 凡對我省音樂藝術事業的建設和發展有重大貢獻的外國音樂家、華僑音樂家、港澳臺地區音樂家、學者,以及贊助或支持我省音樂事業的企業家,經主席團會討論決定,可授予本會榮譽會員、榮譽理事稱號或特殊榮譽稱號。
第九條 凡申請加入本會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各市、州、縣音協,文化宣傳主管部門,或文化藝術單位推薦,由二名會員介紹,由上述有關單位和介紹人簽署意見,填寫入會登記表,經本會主席團會審議批準,即為本會會員,會員亦有向本會申請退會的自由。
第十條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按規定交納會費,反映人民群眾對音樂工作的意見和要求的義務。
第十一條 會員在會內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活動的權利,對本會工作有建議和批評的權利,對本會不稱職的領導人員,有要求罷免的權利,享有本會所舉辦的福利事業的權利。
第十二條 根據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本會會員的知識產權受到保護。當本會會員的創作、表演、教學及科研活動的正當權利和勞動成果受到侵犯時,有權要求本會給予保障。
第十三條 會員如因觸犯法律而被判刑者,經主席團會討論開除會籍;如有嚴重違反本會章程者,經主席團會通過,取消其會員資格;會員連續五年不繳納會費并經催交后仍不交納者,視作自動中止會籍。恢復會員資格,須報請主席團會重新審定。
第四章 組 織
第十四條 民主集中制是本會的組織原則。本會以會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大會閉會期間,理事會為最高執行機構;理事會閉會期間,主席團會為常設領導機構。主席團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及秘書長組成。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由理事會召集之。如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要求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時,理事會應立即召開會議,并就此問題作出決定。
第十六條 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負責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理事會每年舉行一次,由主席團召集之。理事會的任務和職權是:審議工作計劃、檢查執行情況,選舉主席、副主席,必要時有權審議、通過對本會不稱職的領導成員罷免。通過由主席團提名的關于增補或撤換理事的議案。
第十七條 由理事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在理事會閉會期間,主席團執行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對本會工作及重大業務活動予以總體規劃和決策。主席團會每年召開若干次。
第十八條 根據實際情況,理事會可推選名譽主席,聘請顧問若干人,對本會工作起參謀咨詢作用。 '
第十九條 在主席、副主席領導下,本會設秘書長和副秘書長。秘書長和副秘書長由主席、副主席多數通過提名,報省文聯黨組任命,負責處理協會日常工作。并根據工作的需要,設立相應的辦事機構及各類學術委員會。
第二十條 在尚未成立“音協”群團組織的地方,各市、州、縣及各單位可根據情況成立會員小組,以便開展經常性的學習、創作和學術研究活動。本會與各市、州、縣音協保持業務上的指導關系。
第五章 經 費
第二十一條 本會經費來源:(一)國家撥款;(二)本會活動收入;(三)會員會費;(四)會員捐款;(五)其它團體或個人資助。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會章程經二○○三年十二月第七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執行。本章程修改權屬于會員代表大會。
湖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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